汽車可以買短期的商業險,但是需要和保險公司協商,如果保險公司同意短期承保的話,是可以購買短息的商業險的。交強險是符合條件的,才可以購買短期的交強險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三條 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擴展資料: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一)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
(二)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
(三)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
(四)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1:不可以的,車輛交強險必須一年一繳納,才可有效保障車輛和行駛人的權益。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2:若車輛想轉讓,交強險是可以過戶的,其它車險屬于可買可不買范疇,是車主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性購買的。
擴展資料:
有些車主計劃不久將車轉讓,商業險購買的期限并沒有硬性的規定,可與自己的保險公司協商,一般情況下商業險是可以買半年的。
但是短期保險沒有全年保險優惠,如果沒有車輛轉讓的計劃,車險買全年還是比較劃算的,即使車輛要轉讓,商業險也是可以退保的。
參考資料來源:關于車輛保險問題